【雨露计划】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流程
一、户申请(2月15日-3月4日)
学生填写递交《“雨露计划”申请表》和“在校在籍”证明(原件)。
二、村(居)申报(3月13日-22日)
1.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雨露计划”申请审核情况。(3月13日-14日)
2.“雨露计划”补助公示,公示日期:村“两委”会议后当天或第二天,公示时间共计7天【如,“两委”会议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则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21日”】。
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签字盖章,日期在公示期满后的第二天。(3月22日)
4.上报“在校在籍”证明(拍照即可)、《“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公示的近照远照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花名册至乡镇进行审核(“在校在籍”证明和花名册可提前上报)。(3月22日)
三、乡(镇)审核(3月22日-30日)
(1)审核“在校在籍”证明、《“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雨露计划”申请情况,日期在村公示期满后。(3月22日-23日)
(2)参照省办模板进行公示,日期为乡镇会议之后的第二天,公示时间7天。上报花名册电子版、镇村公示电子版至区乡村振兴局,将“申请表”上报区乡村振兴局签字盖章,乡镇签字盖章日期在镇级公示期满后。【各区可以规定所辖乡镇在某一时间节点统一完成上报】(3月24日-30日)
四、区公示公告(4月3日-4月9日)
各区在本级政府网站上进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7天。(4月3日-4月9日)
五、资金发放(4月10日-21日)
区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填报申请发放汇总表进行审核,提交至相关代发银行通过一卡通发放。
补助资金打卡后,代发银行反馈资金发放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