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1:33  来源: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并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我局进行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3555号,电话:0552-2829228,邮编:233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实际,在加强和改善民生工程、财政收支等方面,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做好解读政策制定依据、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提升政策解读传播效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努力让群众看得懂、信得过、用得上,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知晓度和影响力。推动“一把手”带头解读政策,发挥“第一解读人”作用,对社会关切作了权威解读和及时回应。

三是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转载各类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让群众全面了解社会热点。         

我单位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391条,其中决策信息215条、财政资金信息16条、应急管理信息2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4条、其它信息1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和淮上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我单位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完善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的规范答复机制。2019年,我单位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我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实行专人专号问责机制,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持续强化安全培训,增强信息发布员安全意识。

    (四)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规范发布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2019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行政执法信息集中公示、回应关切、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等专题专栏的内容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3.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2019年我局按数量完成政策解读发布,但对政策的出台背景及依据解读过于简单,对政策中重点内容的解读存在简单地重复或简化文件内容的现象,欠缺对政策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实质性内容的详细解读。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目前仍然存在公文类信息多,问题建议类信息少的情况。

(三)关切回应程度有待提高。要进一步及时发布“主要负责同志回应”、“主动回应”、“互动回应”。

下一步,我局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积极做好重点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公开,争取社会对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责任追究情况。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2、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2019年度及历年政务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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