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负责人解读】淮上区教体局局长周翠丽对《淮上区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5 09:40来源: 淮上区教育体育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46号)以及《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 201985号)精神,切实规范我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蚌山区教体局刘金萍副局长结合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要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凡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或居住人数达5000人以上,或住户达1500户以上,开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皖教基〔201413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秘2014111号)中有关蚌埠市幼儿园配套建设指标和规定进行设计、建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结合国家、省市治理方案精神,我区制定了城镇配套幼儿园治理方案。

四、工作目标

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或居住人数达5000人以上,或住户达1500户以上的商品住宅开发小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等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未按要求规划、建设或未按规定移交政府举办成公办园或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幼儿园。

五、主要任务

(一)学位供给不到位的。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居住区实际需要的,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充分利用闲置校舍、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等设施,抓好选址、设计、施工,全力保障学位供给。

(二)建设不到位的。未达到配套建设规模的,开发单位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标准缴纳幼儿园建设资金给区财政部门,用于单独选址建设或扩大周边区域内其他幼儿园规模。分期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在首期项目中开发、建设并满足使用条件。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列为首期建设的,区住建部门要约谈开发企业,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缩建、少建的,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开发企业,住建部门要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移交不到位的。配套幼儿园已经建成,但未依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移交区教育部门的,或开发企业违规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由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整改或办理所占土地及校舍的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对闲置不用的,限期交付区教育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已挪作他用的,依法予以收回,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办学不合规的。落实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委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由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六、创新举措

(一)全面摸底排查由教育部门牵头,住建、规划、发改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组织、推进和监督机制,层层抓好安排部署。对辖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针对学位供给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分别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提出整改措施。

(二)推进分类治理。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治理清单,并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绘制治理进展横道图,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46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的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统筹,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区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和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监督管理。认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没有依规依标配建并移交,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或配套建设幼儿园资源流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瞒报漏报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下一步打算

)落实治理责任分工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环节要求,区编制、发改、教育、民政、规划、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育部门要主动参与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主动了解每个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严格依据标准审核把关,切实把移交的幼儿园办好;发展改革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统筹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独立建设的公办幼儿园,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确保规划的科学合理;住房建设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要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缓建、缩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的,不得办理相关项目验收手续;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根据办园性质,分别由机构编制部门和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各部门要建立联审联管、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专项督查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是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积极借鉴有益经验,及时总结治理情况,完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措施,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普惠性教育资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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