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一)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商家取得联系,同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要注意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认定困难。
(二)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到医院就医;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留存食品以备检验。
(三)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如河豚鱼及其产品),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