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长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蚌埠市长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村、镇逐级审核并现场实地勘查,报请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会议审议。经审查,该单位符合水域滩涂养殖发证条件,现予以公示。
蚌埠市长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在淮上区梅桥镇淝南村开展水产养殖,养殖水域面积10.5公顷。经实地勘查,水域四至范围:西至大庆北路,东至梅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生产路,南至梅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生产路,北至梅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内部路。2026年7月28日,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该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申请,拟依法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蚌埠市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反映,并提供具体事实、理由及联系方式,逾期或非实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3日
监督电话: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82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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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