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的第八项“建筑垃圾问题整改治标不治本”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建筑垃圾问题整改治标不治本。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淮上区委员会、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健全建筑垃圾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等易产生建筑垃圾场所的源头管控,坚决查处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杜绝建筑垃圾随意露天堆放,确保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四、目标任务
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推进建筑垃圾管控专项整治工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处置流程,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审批及监管要求,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管控体系,同步做好扬尘污染防控,相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强化源头精准管控,对辖区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等易产生建筑垃圾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结合卫星遥感拍摄发现的建筑垃圾问题进行及时汇总,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力度,对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确保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2025年至今依法查处建筑垃圾案件3起,处罚金额共计15000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9027
电子邮箱:srk3129027@163.com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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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