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的第三十三项“渣土运输管控不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渣土运输管控不严。调阅“蚌埠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相关数据发现,2025年1月4日—6日重污染天气期间,纳入监管的57家渣土运输公司,有39家共94辆渣土车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违规开展运输作业,城市管理部门查处不到位。此外,皖北地区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蚌埠市部分渣土车辆在皖北地区内毗邻市域违规开展运输作业,区域联防联控存在盲点。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国共产党蚌埠市淮上区委员会、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渣土车违规运输作业。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纳入监管的渣土运输公司及车辆实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平台实时监控车辆轨迹,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巡查与动态抽查,对违规运输车辆立即停运,确保应急响应措施100%落实。
(三)开展渣土运输企业负责人培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意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提前预警,做好政策宣传,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在批准区域、未按批准路线行驶、擅自拆除车辆GPS等违法行为。
四、目标任务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纳入监管的渣土运输公司及车辆100%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皖北地区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联防联控要求落实到位,渣土车违规运输作业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组织约谈,淮上区渣土运输企业9家涉嫌违规运输车辆的企业负责人,现场宣讲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渣土运输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要求,对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违规运输作业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2025年依法查处渣土车违法运输案件2起,处罚金额共计10000元。
2.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行线上智能监控+线下定点巡查模式,依托上级部门渣土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频次,常态化开展执法,杜绝管控宽松、应急措施落实打折扣问题,确保应急响应措施100%落实。
3.约谈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渣土运输企业负责人学习,重申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要求,明确应急响应期间非民生保障、抢险救灾类渣土运输一律停工停运,督促企业落实内部管控、车辆运维和驾驶员教育管理。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联动机制,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所有在建工地、运输企业及监管人员,严格执行应急响应期间渣土运输管控。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9027
电子邮箱:srk3129027@163.com
2026年7月7日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