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年省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的“执法监管不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执法监管不严。调阅“安徽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平台”发现,固镇县晟森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非甲烷总烃连续三年超许可总量排放,固镇县三星纸业有限公司2024年颗粒物超许可总量排放;淮上区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许可总量排放、2024年二氧化硫超许可总量排放。调阅“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发现,怀远县华泰特种钢、山后新型建材,蚌埠高新区德力光能材料等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减排要求。截至督察时,生态环境部门未对上述问题予以查处。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依法依规查处固镇县晟森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固镇县三星纸业有限公司、淮上区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超总量排污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稳定达标排污,2026年3月底前完成。
(二)依法依规处理怀远县华泰特种钢、山后新型建材,蚌埠高新区德力光能材料等企业不落实重污染天预警应急减排行为,加强执法监管,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要求。
四、目标任务
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稳定达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减排要求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依法依规查处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排污许可总量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不存在超排污许可总量排污行为,目前该公司生产项目已全部停产。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5051
电子邮箱:ahbbwkk@163.com
2026年6月26日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