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蚌埠市对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监管不够有力,抽查的汽修厂中多数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蚌埠市对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监管不够有力,抽查的汽修厂中多数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上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检查。
2.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3.加强宣传指导,鼓励选择环保型涂料和高效的末端处理设备,切实增强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
4.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效对建筑工地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污染治理,尤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实施同步巡查。
四、目标任务
全市汽修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两整治一保障”清单,对辖区内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排查,排查整改3家,目前已整改到位。
2.与市交通运输局及属地加强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2-3125052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bbshsq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