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蚌埠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问题排查不深入,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内存在5家水产养殖户,且位于水产禁养区范围,渔政面积约18.09公顷,占恢复重建区总面积的8.9%,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问题排查不深入。督察发现,蚌埠市相关部门排查问题不深入不细致。蚌埠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问题排查不深入,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内存在5家水产养殖户,且位于水产禁养区范围,渔政面积约18.09公顷,占恢复重建区总面积的8.9%。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上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养殖户养殖行为。
2.设置专门的禁止养殖标识牌。
3.通知5户稻虾养殖户今后不准投入虾苗,并清理现有养殖产品。
4.举一反三,对湿地公园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目标任务
5户稻虾养殖户在水产禁养区内退出养殖。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五户稻虾养殖户均已整改完毕。并举一反三排查出6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 10日至2024年12月 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2-3125052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bbshsq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