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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征预〔2024〕21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15:18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淮征预〔2024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淮上区291地块位于淮上区吴小街镇吴小街村、滨河村境内,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约1.1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被征收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后,淮上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吴小街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并同时在淮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吴小街镇联系人:                       电话:15056155567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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