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淮上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淮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制定该《守则》,是淮上区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组成人员履职行为的创新举措,对于提升常委会议事决策效能,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履职根本遵循
《守则》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明确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落地见效。
同时,《守则》要求组成人员忠于宪法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障履职方向。
二、聚焦效能提升,规范履职全流程
围绕提升常委会会议质量和议事决策水平,《守则》对组成人员履职行为作出全面规范。在会议履职方面,明确要求组成人员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妥善处理履职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对会前的调查研究和会议审议发言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以往存在的个别组成人员因故缺席会议影响法定人数等问题,《守则》作出硬性规定:“一年内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劝其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以严的纪律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会议提质增效。
在闭会期间履职方面,《守则》要求组成人员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通过代表联络站、调研走访等形式听取民意、反映民声;积极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做到察实情、建真言,确保依法履职、规范用权。
三、强化纪律约束,树立良好履职形象
《守则》“划底线、明禁区”,对组成人员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影响谋取私利,特别禁止干涉司法案件和具体经济活动,筑牢廉洁履职防线。
同时,《守则》规定组成人员应当严守保密纪律,保持优良作风,勤勉尽责、务实担当,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融入履职全过程。
此外,《守则》还完善了监督与问责机制,对违反守则行为的提出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渐进式处理方式,进一步强化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担当。
《守则》的出台,标志着淮上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迈出新步伐。通过将“四个机关”建设要求转化为具体规范,进一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的履职制度体系,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高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推动淮上区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