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简洁版
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实施主体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2803085,0552-2803089
监督电话
0552-280308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展开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民政部门、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 查看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政府部门核发
金融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查看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按示例表格填写。人员身份证件可提交身份证或者社保卡,使用纸质材料提交的,黏贴于申请书。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经营者身份证件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同时提交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 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 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 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查看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符合属地住所负面清单。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查看流程图

网上办理及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政务服务网申请
受理:业务办理人员线下核验受理/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也可以通过政务服务运行平台补齐补正功能进行修改。
办结:业务人员线下办结/政务服务运行平台办结,制发准予登记通知书、备案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许可证、备案证明;
送达: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曹晓培/华梅/陈澄/蔡红/张楠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曹晓培/华梅/陈澄/蔡红/张楠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作并送达个体营业执照,信息公开。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

  • 4976

    累计评价

  • 4976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解答
一个人可以办理多个个体户营业执照吗? 你好,可以办理。
个体工商户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您好,不可以。
个体工商户办好执照后可以刻章吗? 您好,可以刻章,到专门的刻章部门刻制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