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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二、资助内容: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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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儿童资助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网上办理无需此材料,窗口办理需要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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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办结
窗口办理: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学生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公示:乡镇中心学校将受助儿童名单和资助金额在当地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5.发放: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财务股根据审批结果及时发放资金。
窗口办理: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学生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公示:乡镇中心学校将受助儿童名单和资助金额在当地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5.发放: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财务股根据审批结果及时发放资金。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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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淮上区教育局 | 汤世红 | 教体局教育科 | 收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淮上区教育局 | 汤世红 | 教体局教育科 | 备案并公示资助名单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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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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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办理是否支持预约? | 不支持预约 |
每个学生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 600元/人 |
有低保证是否可以申请资助? | 低保证是可以接受申请的,A类低保证的有效期为1年,B类低保证有效期为半年,C类低保证有效期为一个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