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补办

简洁版
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补办
实施主体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2803089
监督电话
0552-2803085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展开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按实际需要开展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提出审批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3.决定: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有关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5.送达:窗口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有关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华梅/陈澄//张楠/张丽娜/曹晓培 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对材料初步审查,打印受理通知书。
办结 0.5个工作日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华梅/陈澄//张楠/张丽娜/曹晓培 办结岗 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送达 0个工作日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华梅/陈澄//张楠/张丽娜/曹晓培 送达岗 1、按照规定时限送达事项。2、对办结事项进行整理归档。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

  • 1

    累计评价

  • 1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解答
补办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会变化吗?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可以,需授权。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现在不经营了需要注销,是否需要先补办再注销? 你好,不需要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