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华侨回国定居初审转报

简洁版
事项名称
华侨回国定居初审转报
实施主体
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员会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
受理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出境前在当地注销户籍的,或者出境前非在当地注销户籍,但符合在我省定居条件(如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3、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在国内连续或累计居住满2个月;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5、在拟定居地有合法固定住所。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2803089
监督电话
0552-282940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办理地点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52-2829425)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展开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出境前在当地注销户籍的,或者出境前非在当地注销户籍,但符合在我省定居条件(如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3、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在国内连续或累计居住满2个月;4、有稳定的生活保障;5、在拟定居地有合法固定住所。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申请人在国外的居留户口注销稳定收入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房产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必须是拟定居地的房产证明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淮上区委统战部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区委统战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具体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审核完毕后上报市委统战部。
3.决定。
4.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员会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 王钰瑶 行政审批岗 负责收存申报材料,并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办结 0.5个工作日 中共蚌埠市淮上区委员会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 王钰瑶 行政审批岗 负责告知申报结果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

  • 4

    累计评价

  • 4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解答
有哪些程序 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受理华侨回国定居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征求同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归侨、侨眷是否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和归侨、侨眷应当依法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稳定生活保障证明一定是要银行流水吗? 稳定生活保障证明可以是国内银行存款证明,也可以是直系亲属担保证明,也可以是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稳定生活保障证明可以是国内银行存款证明,也可以是直系亲属担保证明,也可以是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收入证明,或工资流水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