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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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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布局图图纸清晰,尺寸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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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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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非必要 | 按省局制定表格填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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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按实际需要开展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提出审批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3.决定: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有关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5.送达:窗口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有关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2.审查: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按实际需要开展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提出审批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3.决定: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有关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5.送达:窗口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有关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华梅/陈澄//张楠/张丽娜 |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岗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对材料初步审查,打印受理通知书。 | 无 |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曹晓培 |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岗 | 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无 |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华梅/陈澄//张楠/张丽娜 |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岗 | 对符合要求、决定批准的制定、送达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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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解答 |
|---|---|
| 证书到期需要提前多久申报? | 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 延续换证需要现场检查吗? | 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
| 延续换证的证号会变化吗? |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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