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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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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实施主体
淮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条件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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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52-282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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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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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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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真实有效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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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2.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淮上区 刘志强 优抚褒扬 对申请人身份证进行查验,予以办理。
承办 0.5个工作日 淮上区 刘志强 优抚褒扬 审核相关材料,明确相关身份,确定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办结 0.3个工作日 淮上区 刘志强 优抚褒扬 对符合要求的,完成审核后,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补贴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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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此项待遇? 经批准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的对象是哪些? 发放对象为: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