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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的;2.当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3.没有超过法定期限;4.提供初步的环境污染的证据和损害事实。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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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解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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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纠纷当事人的身份证明:(1)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2)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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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报送,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五日之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送至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第三步:环保局根据审查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四步: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送至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第三步:环保局根据审查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四步: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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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 | 陆璐 | 受理岗 | 一、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 | 陆璐 | 审查 | 一、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 | 陆璐 | 决定 | 决定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淮上区生态环境分局 | 陆璐 | 办结 | 一、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三、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法定条件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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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
占比 0%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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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纠纷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 纠纷调解申请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事实理由与请求,并附上当事人相关身份证明。 |
哪些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 (1)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2)个人提供身份证。 |
材料是否有格式要求? | 无,材料由申请人自编,内容要符合相关行政调解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