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发放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11051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0311MB1593426W4342011051000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所属部门 |
淮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所属区划 |
淮上区
|
实施主体 |
蚌埠市淮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发放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县级行使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发放的审核权。乡村两级是负责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申请材料的转报。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2-2829221
|
咨询方式 |
0552-2829121
|
审查标准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
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1.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第十四条: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2.企业群众需要,已常态化开展事项。
|
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0311MB1593426W434201105100001
|
办理形式 |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所属部门 |
淮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所属区划 |
|
实施主体 |
蚌埠市淮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发放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县级行使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发放的审核权。乡村两级是负责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申请材料的转报。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
审查标准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
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
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因公牺牲病故军人证书 |
必要 |
0份
|
|
网上办理无需此材料,窗口办理需要此材料。 |
示例样表
|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0份
|
|
无 |
|
查看
|
网上办理: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办结
窗口办理:1、受理:核实乡镇转报的材料
2、审查: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查;需要对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3、办结:对于审批通过的及时发放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淮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刘志强 |
淮上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及理由;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无 |
承办 |
0.6个工作日
|
淮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刘志强 |
淮上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上报决定。 |
无 |
办结 |
0.2个工作日
|
淮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刘志强 |
淮上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对符合要求的,完成审核后,安排符合条件亲属在县民政局、户籍所在镇政府工作人员见证下签订分配协议,按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4次
累计评价
-
4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
|
符合条件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还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
|
|
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