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 容:
蚌埠市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 复:
全市924个行政村,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我省提标到1.2万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和配送流转,400元用于农家书屋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等),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市辖区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配套30%,市级配套10%,区级配套10%。三县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配套30%,县级配套20%。我省提标的2000元,市辖区由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5%,区财政承担25%。三县由省、县财政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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