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1)政策内容
1、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月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1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退休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
(2)申报材料
1、《蚌埠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3、《就业创业证》原件;
4、提供支付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开户户名、支付开户账号,或开通银行金融功能的金融社保卡。
(3)服务流程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并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按季度在线填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2、社区受理申请后,认真核实其灵活就业、收入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并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
3、街道(乡镇)对基层平台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将《蚌埠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蚌埠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蚌埠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报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同时做好网上申报、审核工作。
4、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在花名册和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并汇总后报县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
5、县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6、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或金融社保卡。
(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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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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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
龙子湖区政府院内六楼(治淮路706号) |
0552-304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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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人民政府2#楼一层政务服务大厅 |
0552-2042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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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人社局 |
禹会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
0552-4950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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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
淮上区区政府103办公室 |
0552-2829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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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
禹会区燕山路1599号六楼 |
0552-408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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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
蚌埠市东海大道2595号蚌埠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
0552-3116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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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
怀远县榴城路182号 |
0552-8858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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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10号 |
0552-5031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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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固镇县投资大厦一楼人社局大厅 |
0552-2127418 0552-2126019 |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