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蚌埠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蚌民〔2025〕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淮上区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集意见(建议)起止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
二、征集方式
欢迎全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采取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留言、门户网站留言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是在淮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bhsqxx@163.com。
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
请参与者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沟通联系
三、联系电话
淮上区民政局: 0552-2829241。
《淮上区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蚌埠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蚌民〔2025〕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淮上区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关于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征求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初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做好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就工作举措、推进步骤及组织保障等进行了明确。
完善了各项工作体系。统一监测对象和4类低收入人口的核算标准,推动乡村振兴职责工作队伍与民政部门工作队伍融合,建立线下动态监测和线上监测预警,及时对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通过调整认定标准、创新认定方式、精准认定身份等措施,实现对象认定衔接并轨。
明确了各时间段工作。2025年4月底前,明确工作任务,开展工作部署。2025年5月至12月,统一工作队伍、统一认定流程、统一监测方法、统一动态管理。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通过开展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部门协同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困难群众类别,分层分类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淮上区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
工作方案》(意见征集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蚌埠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蚌民〔2025〕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简称“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民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并行的两套监测体系、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进行整并,形成一个入口、一套人马、一揽子政策、一项考核。民政的兜底性救助政策与农业农村的开发式帮扶政策有效统筹,发挥部门职能优势、链接更多资源,通过农技、慈善等力量“组团式”帮扶,让救助帮扶更具兼容性和可及性。实现困难群众政策待遇不降低,切身利益能够保障;地方财力水平可承受,实现“1+1>2”的政策效益;部门工作质效有提升,基层负担切实减轻。不改变国家及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确保核心指标有效落实。
二、工作举措
(一)统一标准体系
1.统一核算标准。监测对象和4类(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困难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低收入人口的家庭收入范围、核算办法等有所不同,试点中予以合理统一。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申请人家庭收入就低”原则核算【如试点前,民政部门对“基础养老金”不计入收入,农业农村部门计为收入,现核算时均不计入】;无明确规定的,按照科学计算体系计算【如试点前,农业农村部门对赡养费、家庭财产等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和比对机制,试点中,适用民政的计算公式,并通过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申请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对象进行家庭财产经济状况核对】。
2.优化认定指标。过渡期内,仍按照民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各自标准(范围)开展对象认定,不硬性“两线合一”。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指标增加住房安全、饮用水安全等指标外,其他低收入人口现有认定指标保持不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评估标准,开展家庭住房安全、饮用水安全及家庭成员劳动就业能力认定评估。
(二)融合政策体系
1.统一各类资金资源。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因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和帮扶政策有限制性规定,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暂不适用于民政4类低收入人口中的非监测对象。
2.分类适用帮扶政策。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
(三)完善工作体系
1.推动工作队伍融合。将各镇(街道)、村(居)两级承担乡村振兴职责工作队伍与民政部门工作队伍融合,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网格员、民政协理员、乡村振兴专干等基层干部“铁脚板”作用,结合大数据比对发现的疑点线索共同开展入户摸排、政策宣传、信息上报等工作。形成一支队伍、一本台账、一套数据、一门口径。
2.统一服务窗口。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办事大厅设立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窗口,民政和乡村振兴工作力量合署办公。明确服务职责、事项和人员,同时为申办救助服务有困难的群众提供代办服务,通过“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3.统一认定流程。将原来认定流程规范统一为申请、受理、核对、评议、调查、确定、公示等7个步骤。监测对象和4类低收入人口审核认定,按照村(居)民申请、镇(街道)受理或委托村(居)受理,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健全镇(街)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多部门共同参与联审联批工作会议,确认申请对象帮扶政策。认定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分别报送区级相关部门,并上传至“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四)规范监测体系
1.线下动态监测。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居)两级队伍主动发现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遇困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集中排查,基层网格员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一次,主动排查发现潜在救助帮扶对象。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热线工作人员值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来电来访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2.线上监测预警。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建立“两项政策”衔接并轨信息共享机制。在数据共享的同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动态监测预警功能,及时对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
(五)动态管理体系
识别纳入后,经过救助帮扶,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的返贫致贫风险,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不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退出低收入人口信息系统。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监测对象、达到退出标准的低收入人口按规定程序退出。
(六)健全责任体系
1.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市政协主席、区委书记宋健和区委副书记、区长史法勇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残疾人联合会等作为协调推进专班成员单位。协调推进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区民政局,具体实施试点工作。小蚌埠镇、吴小街镇、曹老集镇、梅桥镇、沫河口镇、淮滨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试点工作专班,在区协调推进专班指导下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2.统一人员管理。区协调推进专班对现有民政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调度管理,承担“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民政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低收入人口认定小组,具体开展认定工作,并将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专干和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专干整合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专干。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选,承担社会救助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村(居)负责低收入人口监测排查,协助落实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
三、推进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4月底前)
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调研,确定并轨工作思路,明确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研究推进措施,部署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5月至12月)
统一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统一认定流程。全面梳理现有社会救助和防止返贫各项帮扶政策,探索制度创新,实现政策衔接融合。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民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实现与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全面融合。建立数据汇集更新制度,完善“两项政策”数据信息库,支撑各级各部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数据共享应用。优化工作队伍、完善工作网络、充实工作力量、强化体系保障,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镇(街)帮扶工作跨部门、多业务联动,实现摸排数据统一汇总,一次会议审批确认,分别落实帮扶救助政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积极接受上级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的调研指导,针对调研中指出的问题与不足,系统梳理并总结提炼,以基层减负为目标,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动转化为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度剖析、及时解决,通过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利用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相关情况、特色亮点和实际成效,营造关心关注低收入人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细化、深化、规范化,使我区的试点工作实现既定目标,成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的新亮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作为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一体部署、一体推动。区民政局牵头负责“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日常工作,并会同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试点期间的业务指导。区教育局等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问题,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部门与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班,并深入一线开展业务指导,提升各镇(街道)、村(居)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专干和基层网格员综合业务能力。镇(街道)、村(居)建立试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问题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和推进时限,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跟踪问效。区民政部门与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指导机制,跟踪评估工作开展成效,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研究调整具体工作举措。各镇、街道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上级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附件:淮上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
附 件
淮上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
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
工作协调推进专班
为切实做好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淮上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宋 健 蚌埠市政协副主席、淮上区委书记
史法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陈 炜 区委副书记
胡 垒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高建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庆学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正茂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宋晓燕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文革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
徐 涛 区民政局局长
刘闽莉 区财政局局长
杨永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崔海果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局长
刘 阳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吴庆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祥龙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凯 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魏思齐 小蚌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沛 吴小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琛 曹老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康 梅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童俊杰 沫河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石 帅 淮滨街道党工委书记
协调推进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民政局,徐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承担试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督促等职责,定期向省、市和区协调推进专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区民政局分管社会救助的负责同志、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分管防止返贫监测的负责同志作为协调推进专班的固定联络员。小蚌埠镇、吴小街镇、曹老集镇、梅桥镇、沫河口镇、淮滨街道分管社会救助工作的负责同志为专班办公室成员,负责试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