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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关于《淮上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 2022-02-07 00:00 ][ 2022-03-07 08:43 ] 状态: 已结束 查看结果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创新成果,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实施意见。现将《淮上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卢家亮

联系电话:0552-2829211

 

淮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22年2月7日


关于《淮上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1年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推进我区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淮上分局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我区《实施意见》代拟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高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上作出新的贡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淮上分局立即组织专人起草区落实文件,与市林业局林长制工作科对接,准确掌握市级文件精神,同时学习其他县、区工作经验,形成我区《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区各相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了修改调整,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3月9日,淮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淮上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淮政〔2022〕5号)。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林长制组织体系更加完备,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林木覆盖率超过25%、森林蓄积量达到7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50%和林业总产值超过15亿元的林业改革发展新目标。

五、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压紧压实林长职责、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一是进一步明确林长职责,健全责任体系,通过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工作督查制度和考核制度来压紧压实林长职责。二是完善“五绿”协同推进机制,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五大森林行动”,推进林业资源网格化和信息化管理,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城乡造林绿化,推动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和森林生态廊道建设,鼓励公民参与造林绿化;加强森林经营监督管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建立健全林业灾害风险评估、安全预警、综合防范、应急救援机制;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发展林业产业,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组织培育碳汇森林,推动林业碳汇交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落实保障林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林业投入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三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主体、着力提高林业基层站所基础设施能力,稳定林业基础站队伍。




淮上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创新成果,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高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上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林长制组织体系更加完备,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林木覆盖率超过25%、森林蓄积量达到7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50%和林业总产值超过15亿元的林业改革发展新目标。

二、压紧压实林长职责

(一)严格履行林长职责。全面实施林长制,坚持党委领导,健全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草原等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各级林长应当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林长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实行林长巡林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林业保护发展突出问题和林业经营者遇到的难题。建立总林长指令发布制度,在林业保护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林业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完善各级林长责任区制度,定点联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和林业产业基地,联系林业经营主体,运用好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健康、优质、高效的林长示范林。

(三)强化跟踪问效问责。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推进林长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完善林长制市级考核办法,精准设置考核指标,激发各级林长深化改革的动力。镇、村两级林长每年向上一级林长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村级林长每年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公布履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不力的林长,由上一级林长进行约谈,并要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平安森林行动

1.加快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不断完善“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建立健全林业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开展专项治理整顿行动,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办、查办和行政问责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破坏自然保护地资源等违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认真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违章调运等检疫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入我市花卉、绿化苗木、林产品等的森林植物的复检工作;强化检疫日常监管,加强检疫源头监管,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2.融合完善林地一张图。做好林地资源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融合。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和林地资源一张图变更工作,逐步完善林地资源一张图。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省级公益林管护。全面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的整合工作,着手开展经批准后的自然保护地勘界和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

3.提升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开展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森林防火监测网络体系,完善森林防火道体系建设,强化防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区级、镇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监管机制,全面推行“防火码”进山入林,推进森林防火全链条管理。

(二)实施健康森林行动

4.科学高效开展国土绿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科学安排农田防护林网用地,建立健全农田防护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机制。全区新增人工造林0.6万亩,森林抚育1.6万亩,退化林修复0.2万亩,补建10万亩,完成高速公路林带提质0.4万亩;全面实施淮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开展“一河一廊”(北淝河,淮河生态廊道)绿化提升行动,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城市绿化美化步伐,高质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5.持续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以示范林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农田林网、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等示范片(点)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新增经济林不少于800亩,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加快商品林培育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建立森林经营示范区、示范林场等,持续推进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强化退耕还林及公益林退化林修复,建立健全退化林修复机制;制定地方公益林管理制度,科学开展公益林培育经营,提升公益林林分质量,推进地方重点生态公益林培育。

6.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长防治责任和政府负责制,各镇人民政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要认真落实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好本行政区域的美国白蛾防控工作职责和其他有害生物预防工作职责,确保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促进森林健康和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机制,逐级落实责任,推动全面查防。各镇要充分发挥近年形成的监测查防网格化管理体系、查防队伍、查防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把网格化查防责任同林长制管理责任有机结合,加强对各级林长的培训,使各级林长能“查”会“防”。

(三)实施碳汇森林行动

7.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监测、温室气体排放林业指标基础统计、森林增长及其固碳增汇能力评估等工作,加快构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定期发布计量数据和监测成果。

8.探索进行林业碳汇交易。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鼓励辖区内重点排放企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积极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碳汇交易。

9.建立林业碳汇基金。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方式,创造条件建立林业碳汇基金,主要用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对捐资林业碳汇基金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落实税收、环保等方面优惠政策。

(四)实施金银森林行动

10.推进林业产业集聚发展。实施苗木花卉高质量发展行动,大幅度提升种植基地产出水平,扩大现有的苗木花卉基地。积极支持举办“荷花节”等展会活动,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举办的林业重要展会,不断提升我区花卉苗木发展水平。

11.积极发展林业新业态。积极谋划森林康养示范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探索建成集养生、康复、保健、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于一体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积极鼓励企业、农户发展林下经济。

12.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制定扶持工商资本投资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建立区级财政贴息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政策制度。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林业资本运作的投资运营机制。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个,培育市级龙头企业3个。

13.实施林业品牌发展战略。加强林业品牌企业建设,培育特色林业品牌,建立林业品牌保护体系,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打造现代林业质量品牌,着力提升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知名度。

(五)实施活力森林行动

14.大力推广林权流转。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加强林权流转合同管理,推广使用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流转当事人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及时依法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加强林权流转服务,完善依托林业服务中心等林权流转服务平台的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大力发展林权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探索政府购买林业社会化服务。

15.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继续推广商品林“森林保险”、“五绿兴林·劝耕贷”,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满足林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有效解决经营林地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机构与林业产业有效对接,助推林业资产变成林业资本,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16.持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一送四进”服务,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推动涉林项目落地,提振涉林企业信心,增强林业市场活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的便利。

(六)深入实施森林创建活动

17.突出淮河岸线森林创建。到2025年,淮河生态廊道两岸15公里范围内所有乡镇、行政村全部完成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联动片森林创建率达到40%左右。“十四五期间”全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21个;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实施特色创建不少于10个,其中:长寿树示范村5个、绿化特色村2个、五小园示范村3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把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顺利实施。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切实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各级林长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

(二)增强基础服务。着力提高林业基层站所基础设施能力,稳定林业基础站队伍。加快推进林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市级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并与省林业局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上下联通,强化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和“五个一”信息化平台服务保障功能。

(三)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鼓励多元投入。资金投向、投量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聚焦用力,集中使用。“十四五”期间,涉及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奖补标准为:一般人工造林1000元/亩、石质山造林2000元/亩、退化林修复500元/亩、高速公路林带补助500元/亩、省级森林城市100万元/个、省级森林城镇50万元/个、省级森林村庄15万元/个、长寿树示范村15.6万元/个、绿化特色村20万元/个、五小园示范村20万元/个、市级森林抚育200元/亩、设施花卉3000元/亩、露天花卉1000元/亩、林下经济500元/亩、省级龙头企业10万元/个、市级龙头企业5万元/个。

(四)推进科技创新。启动实施林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工程,提升林业科研创新能力。实施林业科研创新计划,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战略研究与林长制改革综合效益研究。加强基层林业站所人才队伍建设,配齐培强林业专业人员。加强基层林长、林业职工培训,积极推进林业科普。

(五)严格考核奖惩。林长制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区级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淮上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任务表;

 

淮上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意见任务表

单位:亩、个

序号

项目名称

年度总任务

备注

小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一般人工造林(亩)

392

200

53

53

53

53

2

退化林修复(亩)

127

47

20

20

20

20

3

国家及省级森林城市(个)

1

 

 

1

 

4

省级森林城镇(个)

3

1

1

1

 

 

5

省级森林村庄(个)

21

 

5

6

5

5

6

长寿树示范村(个)

5

1

1

1

1

1

7

绿化特色村(个)

2

 

 

 

1

1

8

五小园示范村(个)

3

 

 

1

1

1

9

市级森林抚育(亩)

5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

林业产业发展(省级龙头企业)(个)

1

 

 

1

11

林业产业发展(市级龙头企业)(个)

3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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