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上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发〔2010〕14号)精神,设置蚌埠市淮上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对应市住建委市政园林科的全部职责划给区行政执法局。
(二)将对应市住建委物业科的全部职责划给区行政执法局。
(三)增加指导、监管区级管理的建筑工程审批和监管工作。
(四)将原民政局地震办的职能划入住建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全区城镇、村庄建设与管理。
(三)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做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廉租房建设及安置房管理;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负责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区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2名。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拟定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起草住建委综合性文件和报告;承担文电处理、信息、提案议案办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服务以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向基层传达上级精神,收集基层信息,向领导反馈。
负责人:吴帅
联系电话:282956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蚌埠市淮上区农村公路管理站 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等工作。
负责人:吴保军
联系电话:282960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蚌埠市淮上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为工程建设提供质量和安全监管服务。1、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处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协助有关部门等实施监督管理;3、督促处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4、对建筑工程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
负责人:胡学斌(站长)
联系电话:282923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蚌埠市淮上区住房保障中心 负责辖区内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住房保障等工作。
联系人:蒋丽丽
联系电话:282913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
负责人:崔海果 局长
朱元芬 副局长
联系电话:282955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邮政编码:233000
邮 箱:huaishangzhujian@163.com
地 址:淮上区政府办公楼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