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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加强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管理

发布时间:2021-08-04 08:25 来源:蚌埠发布 阅读次数: 字体:【  

8月2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共服务娱乐场所监测组发布《关于加强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我市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提出要求。

公共服务场所,包括且不限于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药店以及瑜伽馆、棋牌室等各类营业性场所。

《通告》要求,严格人员入口管理,进入公共服务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亮(扫)安康码、测量体温,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均应当接种新冠疫苗(有过敏史或禁忌症的除外),鼓励上下班“两点一线”,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对于聚集活动管理,《通告》指出,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商业活动等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同时,严格商贸餐饮管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等单位应当对经营场所门把门帘、服务台、收银台、电梯及扶手、购物车(篮)、碗筷及厕所等人员密集接触的地点、物品定时消毒。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配备自动测温设备,加强对入住人员的信息登记,查验行程码。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定期对出入口、经营场地、仓库、厕所等进行消毒,保持市场内部通风,设置“1 米线”,保持合理间距。市区中环线内禁止活禽交易,进口冷链食品须经集中监管仓统一处理。零售药店出售退烧药品,必须查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出具的外购处方及核酸检测证明,并实名登记。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房、瑜伽馆等体育健身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健身场所消毒制度,健身器械落实“一人一消毒”制度。

A级旅游景区必须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影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 7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 75%。

所有游艺室(含棋牌室)、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服务场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一律停业整改。证照齐全的,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定时保洁消毒,顾客用品一客一换(消毒)。设置在地下或其他通风换气不良的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一律暂时关闭。

违反《通告》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由许可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从严查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等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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