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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上区2019年第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的公示

征集时间:[ 2019-06-10 10:36 ][ ] 状态: 已结束 查看结果

 

 

为加速推进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落实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可持续利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及《沫河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拟定如下规划方案:

一、拟定项目名称

淮上区2019年第四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二、拟定项目规划目标

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项目区耕地面积增加20.1924公顷(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20.1924公顷),并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达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三、拟定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拆旧区基本情况

拆旧地块位于淮上区沫河口镇内。拆旧地块涉及1个行政村,3个村民组,涉及I50G071056、I50G071057两个图幅号,分别为淮上区沫河口镇五营村姜庄组、郑家组、大孙组。拆旧地块占地总面积21.7433公顷,建设规模为21.7433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复垦后新增耕地20.192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复垦20.192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2.87%。涉及拆迁农户73户,拆迁人口286人;拆迁建筑面积7867m2,其中砖混结构2275m2,砖瓦结构4831m2,简易结构761m2。各拆旧地块基本情况叙述如下:

拆旧地块(1):位于沫河口镇五营村姜庄组,涉及图幅号为I50G071057,涉及图斑号为56。该拆旧地块东、西、侧为本组耕地,侧为农村道路。拟复垦地块面积为0.2412公顷,建设规模为0.2412 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拟拆迁农户2户,拆迁人口7人,拆迁建筑面积651m2(其中砖混结构478m2,简易结构173m2)。土地所有权属于沫河口镇五营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没有权属纠纷。

拆旧地块(2):位于沫河口镇五营村姜庄组,涉及图幅号为I50G071057,涉及图斑号为269。该拆旧地块东、西、南、侧为本组耕地,侧为农村道路。拟复垦地块面积为0.4058公顷,建设规模为0.4058 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拟拆迁农户8户,拆迁人口36人,拆迁建筑面积1973m2(其中砖混结构1395m2,砖瓦结构372m2,简易结构206m2)。土地所有权属于沫河口镇五营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没有权属纠纷。

拆旧地块(3):位于沫河口镇五营村郑家组,涉及图幅号为I50G071056,涉及图斑号为196。该拆旧地块侧为本组耕地,侧为农村道路。拟复垦地块面积为0.1413公顷,建设规模为0.1413 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拟拆迁农户1户,拆迁人口4人,拆迁建筑面积25m2(其中砖瓦结构25m2)。土地所有权属于沫河口镇五营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没有权属纠纷。

拆旧地块(4):位于沫河口镇五营村大孙组,涉及图幅号为I50G071056,涉及图斑号为134。该拆旧地块侧为本组耕地,侧为农村道路。拟复垦地块面积为0.1643公顷,建设规模为0.1643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拟拆迁农户1户,拆迁人口4人,拆迁建筑面积17m2(其中简易结构17m2)。土地所有权属于沫河口镇五营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没有权属纠纷。

拆旧地块(5):位于沫河口镇五营村大孙组,涉及图幅号为I50G0710576,涉及图斑号为212。该拆旧地块侧为本组耕地,、西侧为农村道路。拟复垦地块面积为0.0895公顷,建设规模为0.0895 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拟拆迁农户1户,拆迁人口6人,拆迁建筑面积41m2(其中砖瓦结构28m2,简易结构13m2)。土地所有权属于沫河口镇五营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没有权属纠纷。

拆旧地块(6):位于沫河口镇五营村大孙组,涉及图幅号为I50G071056,涉及图斑号为272。该拆旧地块西侧为本组耕地,北、南侧为农村道路。拟复垦地块面积为20.6282公顷,建设规模为20.6282 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拟拆迁农户59户,拆迁人口224人,拆迁建筑面积5059m2(其中砖混结构402m2,砖瓦结构4305m2,简易结构352m2)。土地所有权属于沫河口镇五营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没有权属纠纷。

拆旧地块(7):位于沫河口镇五营村姜庄组,涉及图幅号为I50G071057,涉及图斑号为268。该拆旧地块东、西、侧为本组耕地,侧为农村道路。拟复垦地块面积为0.0730公顷,建设规模为0.0730公顷,全部为农村宅基地。拟拆迁农户1户,拆迁人口5人,拆迁建筑面积101m2(其中砖瓦结构101m2)。土地所有权属于沫河口镇五营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没有权属纠纷。

(二)建新区基本情况

该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共4块地块,土地面积19.6007公顷,其中耕地16.4780 公顷,林地0.8325公顷,其他农用地2.2902公顷;农村建新1块,土地面积6.1916公顷,其中耕地4.5716公顷,林地0.8325公顷,其他农用地0.7875公顷;城镇建新3个地块,土地面积为13.4091公顷,其中耕地11.9064公顷,其他农用地1.5027公顷。建新地块用途拟用于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城镇建新地块一:位于梅桥镇吕巷村,小蚌埠镇双墩村,地块总面积9.952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9.0087公顷,其他农用地0.9441公顷,所在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为I50G072053、I50G073053。土地所有权为梅桥镇吕巷村,小蚌埠镇双墩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为梅桥镇吕巷村,小蚌埠镇双墩村的农民所有,权属清楚,界址点明确,没有权属争议。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城镇建新地块二:梅桥镇大岗村,地块总面积1.8062公顷,其中耕地1.4810公顷,其他农用地0.3252公顷,所在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为I50G073053。土地所有权为梅桥镇大岗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为梅桥镇大岗村的农民所有,权属清楚,界址点明确,没有权属争议。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城镇建新地块三:位于吴小街镇吴大台村、小蚌埠镇方沟村,地块总面积1.6501公顷,其中耕地1.4167公顷,其他农用地0.2334公顷,所在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为I50G073054、I50G073055。土地所有权为吴小街镇吴大台村、小蚌埠镇方沟村所有,土地使用权为吴小街镇吴大台村、小蚌埠镇方沟村的农民所有,权属清楚,界址点明确,没有权属争议。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建新地块四:位于沫河口镇团结村、宋圩村,地块总面积6.191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4.5716公顷,林地0.8325公顷,其他农用地0.7875公顷,所在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为I50G071058、I50G072057。土地所有权为沫河口镇团结村、宋圩村所有,土地使用权为沫河口镇团结村、宋圩村的农民所有,权属清楚,界址点明确,没有权属争议。拟开发用途为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安置点基本情况

本项目各拆旧地块建新安置情况,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因为拆迁区部分农户已经在集镇街道购置了房屋,剩余拆迁户都有多套房屋,按照农户的意愿都采取货币安置,全部农户对此无异议。

四、拟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拆旧地块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补偿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拆迁的零星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补偿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蚌埠市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蚌政〔2016〕19号)标准执行。

(二)建新地块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该批次建新区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2015年公布实施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共涉及2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其中小蚌埠镇、吴小街镇集体土地每亩农用地按照43700元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用为526.8057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梅桥镇、沫河口镇集体土地每亩农用地按照41400元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用为718.1244万元(不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共计征地补偿1244.9301万元。

五、拟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淮上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法人单位淮上区主管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上分局、沫河口镇主管领导及村民代表组成。在拆旧地块复垦前,搞好权属核实工作。要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有关资料,对所涉及土地的权属、界限、地类、面积进行核实,并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项目区内的宗地权属类型、数量、质量以及土地权利人的类型、数量和实施前进行公告,然后确定权属定界、设置界址。涉及调整土地权利相关权利人之间必签定调整协议,协议由沫河口镇人民政府统一制定协议格式。一式多份,其中相关土地权属人各执一份,镇存档一份,淮上区人民政府一份。每村搬迁后按复垦规划图要求进行复垦。复垦后耕地权属仍归原村民小组所有,可将新增耕地承包给种粮大户或单位使用,实行规模经营,也可实行招标承包,该村民组的村民拥有优先承包权,复垦后土地分配应根据复垦前确认的土地面积按比例进行,并保持承包权不变。拆旧区内进行土地登记的农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报政府统一注销土地权属登记。被安排到安置点的农户,房屋建成后,由土地部门按程序统一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发放土地证,解除拆迁农户后顾之忧。

拆旧地块:每村搬迁后按复垦规划图要求进行复垦。复垦后耕地权属仍归原村民小组所有,可将新增耕地承包给种粮大户或单位使用,实行规模经营,也可实行招标承包,该村民组的村民拥有优先承包权,复垦后土地分配应根据复垦前确认的土地面积按比例进行,并保持承包权不变。拆旧区内进行土地登记的农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报政府统一注销土地权属登记。被安排到安置点的农户,房屋建成后,由土地部门按程序统一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发放土地证,解除拆迁农户后顾之忧。

建新地块:城镇建设区土地权属由征收前淮上区梅桥镇吕巷村、大岗村;小蚌埠镇双墩村、方沟村;吴小街镇吴大台村集体所有,征收后拟变为国有土地。

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编制和落实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实施前,土地权属调整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签订协议。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按照调整方案和协议,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要求对权属调整方案有异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公示期内书面提出,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当地人民政府调解。

六、拟定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计划自批准实施之日起2年内实施完成。

特此公示。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

                             2019年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