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蚌淮)食药监妆罚〔2018〕100号 | 蚌埠市淮上区刘永艳日用品商行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 |
刘永艳 | 刘永艳 | 日用品商行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提供有关证据,且是初次违法,危害后果相对轻微,依据《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减轻行政处罚:(八)其他依法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之规定,可以认定为从轻处罚的法定事由。本局决定对你单位从轻处罚如下: 1、没收规格为2in1的“韩美姿”美白霜4盒、规格为30ml×10EA的“JMsolution”面膜3盒; 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伍元(¥75); 3、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225)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地址:蚌埠市义乌国际商贸城南门,户名: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 帐号:1282501021000136426 |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4日 |
2 | (蚌淮)食药监食罚〔2018〕80号 | 安徽民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被污染大米案 |
安徽民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1340300MA2NE2TG9T | 徐学明 | 经营被污染大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处罚如下: 1.没收你未售出的2袋大米; 2.对你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地址:蚌埠市义乌国际商贸城南门,户名: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 帐号:1282501021000136426 |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5日 | |
3 | (蚌淮)食药监食罚〔2018〕81号 | 居闯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案 |
居闯 | 340311600122797 | 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因你未改正违法行为,应该给予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上缴国库。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地址:蚌埠市义乌国际商贸城南门,户名: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 帐号:1282501021000136426 |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4日
|
4 | (蚌淮)食药监食罚〔2018〕103号 | 蚌埠市晶康民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桶装纯净水案 | 蚌埠市晶康民纯净水有限公司 | 913403000514977821 | 杨传明 | 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桶装纯净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提供有关证据,所生产经营的无生产日期的桶装纯净水尚未售出,危害后果轻微,本局决定对你单位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无生产日期的桶装纯净水10桶;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地址:蚌埠市义乌国际商贸城南门,户名: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 帐号:1282501021000136426 |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5日 | |
5 | 蚌淮)食药监食罚〔2018〕104号 | 安徽美滋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被运输工具污染的食品案 | 安徽美滋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91340300058494111A | 徐奇麟 | 生产经营被运输工具污染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被容器污染的规格为“338ml*12”的“初元智养胃动力红标”饮料1件;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蚌埠淮上支行,地址:蚌埠市义乌国际商贸城南门,户名:蚌埠市淮上区财政局, 帐号:1282501021000136426 |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