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8年度预算 |
2017年度预算 |
增减 |
增幅(%) |
合 计 |
638.5 |
664.4 |
-25.9 |
-4 |
因公出国(境)费 |
14 |
15 |
-1 |
-6.67 |
公务接待费 |
269 |
274.4 |
-5.4 |
-1.9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55.5 |
375 |
-19.5 |
-5.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80.5 |
190 |
-9.5 |
-5 |
公务用车购置 |
175 |
185 |
-10 |
-5.4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638.5万元,为部门汇总数(含乡镇),财政拨款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预算减少25.9万元,下降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削减三公经费。。经费使用参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万元,降低1.97%。主要原因:1、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减少一切不必要“三公”开支,压缩办公经费。2、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检查执纪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违规“三公”消费,节约财政资金,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蚌埠市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蚌办发〔2013〕20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55.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万元,下降5.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0.5万元,比2016年减少9.5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削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修理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75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更新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