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现就2017年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创新、效能考评和督查问责为抓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着力解决“庸、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营造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有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集中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带动机关效能全面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评。实行分级考评,县区和市直部门列入市级考评,乡镇(街道、中心社区)和县区直部门列入县区考评。将政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融为一体,实现资源共享,科学设置考评指标,突出考核各单位履行核心职能、完成中心任务和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提升服务效能情况,同时注重省级以上考核结果的运用。界定效能建设目标考评与行风评议对象、任务及责任,理顺所属关系,避免多头考评、交叉考评。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挂钩。(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二)推进政风评议和民主评议科室改革。党政机关所有科室全部纳入民主评议范围,分级实施,无缝衔接。整合评议内容,将民主评议科室与政风评议合二为一。发挥《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的引领作用,将民主评议科室6项内容与政风评议5项内容有效整合,减少环节,避免重复。创新考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加大平时考核分值,及时充实调整效能评议员库,周密组织各方面的测评。推行集中展示、现场评议打分方案,突出知情评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议结果客观真实。(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三)切实做好效能投诉受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受理群众对有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投诉。凡没有建立实名有效投诉登记制度,对群众诉求不登记、不调查、不答复或不认真调查研究,消极应付的,予以严肃问责。推动各职能部门形成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责必问的群众诉求处理机制。(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定期开展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督查,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或不依法依规办理、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由市效能办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问责。推动完善市长热线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违规要问责。(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长热线办)
加大对新闻媒体曝光效能问题的督查。对发现的新闻媒体曝光效能问题一律调查,查实的一律问责,问责的一律通报。对各地各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和回应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不按规定回应网络舆情的,予以问责。(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网宣办)
(四)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加大明查暗访督查力度。按照高频次、不定期、全覆盖的要求,通过突击查岗、模拟办事等方式,每月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查《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十不得”等制度落实情况,推动效能建设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服务窗口延伸。(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规范明查暗访行为。严格执行《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督查暂行办法》,深入推进“双随机”督查机制。及时更新明查暗访人员库和效能监督员库,提高明查暗访工作透明度。(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推动明查暗访制度全覆盖。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结合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定期通报督查和处理情况。加大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明查暗访制度的督查。凡创城办明查暗访发现有重复出现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市效能办进行跟踪督办,督办仍没有改进的,予以问责。(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五)集中督查各部门履行核心职能情况。对不规范、不依法履行部门核心职能,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予以问责,在全市通报典型案例。督查结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评和民主评议科室的重要内容。
集中开展《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纵深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蚌办发〔2017〕1号)落实情况督查,推动各项制度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督查。通过查看案卷、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结件进行抽查,了解掌握办件质量和群众满意度。重点督查是否存在超过承诺时限、增加环节或对已取消审批项目变相审批等情况,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的问题,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编办、市法制办)
集中开展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督查。了解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重点督查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行政执法文书网上公布等情况。(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政务公开办)
集中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情况督查。推动党政机关内网、外网建设、管理和使用升级,市级党政机关做到OA系统使用全覆盖,提高公文传递、运转效率。(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办)
集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督查。重点督查行政处罚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该立案而不立案、该处罚而不处罚、能执行而不执行以及违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情况,推动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法制办)
集中开展科室业务告知单制度落实情况督查。重点督查是否印制一次性告知单,是否在办公场所和网上向群众公示,是否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等。(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六)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项目帮办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落实不力、企业反响强烈的,予以严肃问责,推动项目帮办服务制度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招商局、市行政审批监管局)
开展领导干部走访企业活动。通过定期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和落实。(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招商局)
继续推行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制度,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集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经信委)
(七)严格规范机关干部言行。印发《机关干部正负双面言行激励+提醒》读本、宣传画和台历,制作3D动漫宣传片,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不断提升宣传效果,严格规范机关干部言行。(牵头单位:市效能办、市委宣传部)
(八)选树先进典型,开展系列活动。举办“十佳科长”访谈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举办县区效能建设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牵头单位:市效能办)
三、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效能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有人抓、经费有保障,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积极成效。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