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三)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之外的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淮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向人代会报告全区年度计划情况,根据中长期规划提出总量控制目标,搞好需求总量平衡与衔接。
(三)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分析、监测、预测和调控。会同有关部门运用综合管理和经济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负责全区新上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备案辖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
(五)负责组织企业申报争取国家、省、市相关项目资金和组织企业及主管部门学习培训工作。
(六)承担区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和区全民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专利工作,依法实施专利保护与管理,承担区“科技路路通”创新服务站工作。
(八)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产学研联合。
(九)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查、申报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