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康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过去五年,淮上区全民健身工作积极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蚌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推动落实《淮上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符合淮上区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今后五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需要更加准确把握新时期全民健身发展内涵,不断开拓新局面,使其成为健康淮上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贯彻《蚌埠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体育强区为主线,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健康淮上”战略,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为淮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一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数的1/3以上,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体育消费总规模力争达到6亿元,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三)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传统体育文化,发挥健身花鼓灯、钱杆舞等淮河流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四)丰富全民健身活动供给,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开展健身跑、健身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健身项目,积极培育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健身花鼓灯、毽球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定期举办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扩大体育人口,促进带动全民健身普及发展。
打造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地方“山、水、人、文”特点,依托“三汊河湿地公园”等丰富的生态资源,着力打造迷你马拉松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赛事。加大扶持力度,举办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运动会。努力形成区域特色品牌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
加大健身气功推广普及力度。蚌埠市是安徽省全国健身气功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市之一。在全市的统一指导下,我区积极参与健身气功管理方式的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我区健身气功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大健身气功推广普及力度,成立健身气功协会,并以一定数量递增。
(五)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加强和规范区级体育总会建设,形成管理型、指导性、服务性、枢纽型组织,积极发挥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培育发展多形式、多种类体育社会组织,引导扶持镇(社区)、村(居)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增强自治和服务功能。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社会体育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构架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社会体育组织发展新局面。
(六)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区、镇(社区)、村(居)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15分钟健身圈,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有效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中小型、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区级规划建设“三个一”,即: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公共体育场、1个标准足球场。
——镇(社区)规划建设“三个一”即:条件成熟的镇(社区)建有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全民健身广场和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
——行政村(居)规划建设“两个100%”,即:100%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体育服务功能,多渠道落实体育专兼职工作人员。
新建居住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镇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加强学校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校园体育健身设施,推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促进学校体育设施与公共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利用社会资金,结合主体功能区、风景区、旅游景区和“美丽乡村”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七)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结合“健康中国2030”和我省创新型“三个强省”、健康安徽建设,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助残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动力源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占比大幅提升,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占比不断提高。结合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等多产业融合的体育健身主题公园。积极支持特步等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体育用品的质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加强。
(八)加强科学健身服务,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健身水平。制定并实施运动促进健康科技行动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等理念,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开展“体质监测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出具运动处方,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
实施“全民健身+互联网”行动计划。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高对全民健身运动的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的监管效率,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全民健身服务。加强科学健身与健康知识宣传。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全区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总人口的千分之三以上。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逐步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九)突出全民健身发展重点。着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向重点人群、项目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以乡镇、农村社区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扶持偏远、贫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积极作用。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深化体教结合,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积极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建立区、学校联赛体系,并与体育系统后备人才竞赛制度接轨。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实施健身助残工程,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少数民族体育,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打造城市体育名片。着力发展足球运动,落实“蚌埠足球振兴计划”,推进校园足球“百千万工程”。作为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在足球活动的推进中,我区将加大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普及力度,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的足球运动场地,积极组织校园足球联赛,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足球活动,举办多层次的足球赛事,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将足球运动打造成为彰显淮上魅力、扩大区域影响力的体育名片。
三、保障措施
(十)完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要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例会制度,明确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重大事项、部署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可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相关部门工作,在街道、乡镇层面探索建立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十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我区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鼓励各镇(社区)依托特色资源,积极创建体育生活化社区(镇)和示范村。继续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十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搭建更加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展激励范围,有效调动城镇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试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劵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十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运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十五)完善法律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
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涉及体育等重大事项的要上体育规划编制会议。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四、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本实施计划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各镇人民政府(社区)负责实施。区、镇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十七)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根据《淮上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相关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20年对《淮上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工作。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