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最严”、“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推进监管“四化”,提升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完善基础建设
(一)完善基层食药安办建设。及时调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判形势,落实工作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推进高端医药产业园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责任、有经费”等六有要求,全面规范镇、社区食药安办,发挥抓手作用。
(二)全面完成基层所标准化建设。优化调整市场监管机构和区食药监局内设机构要求,加快完成2个基层所增设工作。全区基层所在落实“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年底前5个基层所在场所、人员、办公、装备、制度、档案、标识等方面全面达到标准化、规范化所要求。完成空编人员招录,注重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每个基层所至少有1名食药专业人员。
(三)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基础建设。完善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基层“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加强乡镇速测能力建设,完善速测手段。建立健全“四员管理”制度(乡镇监管员、乡镇检测员、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检员),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管理。
(四)压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政府负总责、食药安办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监管网络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区、镇(社区)、村(居)委会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五)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保障水平。将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将民生工程建设项目食品快检室的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费用纳入政府年度预算。
二、强化督查考核
(六)完善考核机制。出台《淮上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等级及奖惩措施。适时组织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七)提升考核效率。在区、镇(社区)、村(居)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基础上,以落实各级责任为目标,细化考核方案,落实“双随机”制度,全面、动态评价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在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权重,提升政府对食药安全的重视程度;坚持党政同责,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所占权重不低于2%。
三、提升监管能力
(八)注重指导基层。重点加强基层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方面指导与培训。统筹现场推进会、应急培训会、案件点评会、交叉执法、随机抽查等方式,锤炼基层队伍,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监管水平。
(九)注重风险防范。坚持主动排查、预防为主,主动查找风险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施全过程、全链条过程监管,做到检查现场有记录、有文书,检查问题有整改、有跟踪,违法情况有案卷、有追究,落实监管痕迹化,建立完善的监管档案。坚持系统监管,落实分类监管制度,完善分工协作机制,统筹各类资源,形成监管合力,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四、坚持问题导向
(十)完善风险管理。根据省、市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全面采集风险监管信息,建立风险监管数据库,准确定位各类食品药品企业的风险状况。
(十一)做实检验检测。完成4个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完成各级食品药品抽样检测任务,主动开展抽检,突出靶向性,提高问题发现率。着力提升核查处置率、系统填报率、企业覆盖率、信息公开率,公开抽检信息。
(十二)强化应急管理。按照“全员应急、全时应急”的要求,建立全区农产品、食品药品应急管理队伍,建立联动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网络报告系统,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完成各级农产品、食品药品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处置水平。
五、强化专项整治
(十三)压实工作责任,突出专项整治。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抓好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整治。继续加强“一非两超”、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治理。开展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虚假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整治。继续推进食品行业“一大三小”专项治理,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巩固校园及其周边劣质小食品专项整治成果,规范互联网食品经营管理。加强重大节假日、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完成永康街、海吉星周边餐饮综合整治,规范全区饮食群管理,加快引摊入市工作。
(十四)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强化违法案件大稽查。食品药品一般程序案件查处数量要同比明显提升。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办,形成震慑。
六、推进示范创建
巩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农贸市场的达标数量和质量,将创建活动融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要顺应群众需求,开展“放心肉”、“放心鱼”、“放心蔬菜”市场或专柜建设。
七、促进社会共治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和监督制度,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制度,拓宽群众参与监管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力度,依规发布监督抽检、核查结果和案件查处等监管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后政策解读及舆情监测。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媒体交流合作,正面引导舆论,减少恶意炒作,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