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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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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5-25 编辑: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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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0号)精神,为了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进一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全身心投入创新创造创业活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我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评价导向,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含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二是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在岗位设置、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时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条件。三是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一次性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登记45学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每个模块登记15学时。(区人社局 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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