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泉润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丽豪佳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淮上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2829652 地址:淮上区政府701室
项目名称 |
丽豪佳园项目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淝河北路南侧、金淮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蚌埠泉润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332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576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的商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及商务酒店等,项目建成后入住居民300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分析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居民生活燃烧废气及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酒店餐饮经营产生的油烟废气。本项目居民住户灶间以天然气为主要能源。天然气属于环保清洁型能源,对环境污染极小。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在室内采用脱排油烟机脱油净化,然后统一进入附壁烟道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5mg/m3,年油烟排放量为0.03t。油烟排放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本项目机动车停车位均为地上停车位,地上停车位错落设置在小区楼房的周围,属于敞开式结构。由于进出小区的车辆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污染物量较小,再加上小区周围较空旷,因此污染物比较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酒店餐饮经营产生的油烟经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的排放量为0.075kg/d(0.03t/a),浓度为1.3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的要求。处理后的油烟处理后的油烟经排烟管道楼顶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处理后的油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入住居民、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用房、沿街商铺、酒店经营活动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建成后总用水量为124840.5m3,污水年排放总量为105325.2 m3。酒店区餐饮经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金淮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可满足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该污水经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淮河,对淮河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污染源主要是人群聚集产生的社会噪声,汽车进出小区产生的交通噪声及空调、水泵、变压器等设备噪声。 居住区的固定声源强度不大,建成后除装修阶段基本上没有固定的高噪声设备,且经墙壁阻隔降噪,对场界外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成使用后不会降低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预测结果表明酒店区建成后,酒店区产噪设备对现状声环境有一定的贡献值,但总体影响较小,酒店区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入住居民、物业管理用房、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酒店区餐饮经营产生的厨余、酒店客房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该项目年产固体废物总量668.95t。居住区、酒店区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人管理、清理。为保证垃圾及时清运,小区应配置专用垃圾车,每天早、晚各收集一次,确保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设置的垃圾容器应满足垃圾分类收集的使用要求。项目区内的主要道路应每天定时清扫,清扫的垃圾应及时送垃圾收集点,严禁露天焚烧。商铺产生的包装垃圾本着资源回收利用的原则,统一由商家回收出售,不可回收的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酒店区餐饮经营产生的厨余由专人进行收购,及时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淮上区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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