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社区:
《淮上区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淮上区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度复核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有效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公平公正实施救助,提升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结合低保调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落实低保工作各项制度,强化低保保障规范化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分类施保、统筹兼顾的原则;
(四)坚持按户施保、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坚持年度复核与低保调标同步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结合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重新核定低保对象资格和低保补助金额,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进一步完善低保档案,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城乡低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加强衔接,会同扶贫部门,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自查自纠,严格收入核算、差额补助、按户施保、分类施保,有效落实低保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构建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低保工作格局。
四、复核对象范围
持有我区常住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具体为城市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480元、市区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3420元。
重点保障: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和无法定的赡养人、抚(扶)养人,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因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常年困难的城乡特困家庭。
重点复核: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或刚达到退休年龄享受低保的家庭;法定赡养、扶(抚)养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享受低保的家庭;群众举报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
五、工作步骤
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年度复核工作从4月5日起至5月2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5日—4月10日):宣传动员、部署任务阶段。
召开动员培训会议,成立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培训,并通过报纸、宣传栏、广播、标语、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具体工作目标: 每个村(居)委会公示栏、人口密集区、主要交通路口须张贴《告知书》;每个村(居)挂宣传条幅一个;利用村广播宣传3次以上。组织本镇、村(居)进行学习培训,细化布置各环节工作。
第二阶段(4月11日—4月30日):开展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阶段。
各镇、社区实行倒排法,将社区、村家庭最困难的户筛选出来,再对类似的困难家庭(已申请或未申请)逐一进行入户调查,各镇、社区抽调专人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100%,要查清、查准、查实每个低保家庭的详细情况,并做好分类施保信息登记,并以提标后的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困难家庭收入为依据初步确定拟保障对象,按照规定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评议结果由所有参加评议人员逐人签字按手印留存备查,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相关表格,连同书面申请等有关材料一并上报镇、社区民政部门。
具体工作目标:各镇、社区于4月15日前制定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请登记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包村(居)干部和入户人员名单,确定各村评议人员名单(不少于15人),以文件形式报区民政局;对调查员做好入户前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包村(居)人员和评议小组人员学习省市相关文件,调查表填写规范、工整;调查员入户调查后,各镇、社区干部要对调查结果要100%进行参与, 4月25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包村(居)干部、民政分管领导、民政所长要100%参与村(居)评议会。各村(居)委会评议小组按附件《操作规程》中分类管理要求对城乡低保对象分成A、B、C三类并按登记情况核算收入,确定补差水平;评议结果在村(居)公示栏和主要路口公示七天,同时公布区民政局举报电话2829260;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民政局,各镇(社区)须分管领导签字、政府盖章。
第三阶段(5月1日—5月20日):镇、社区民政局审批、公示阶段。
具体工作目标:此次工作由各镇、社区统一组织实施区民政部门组织专人分组对各镇(社区)进行督促检查,区民政局抽查比例不低于30%,确保调查资料真实准确。对重新审核审批确定的低保对象,分类管理。
第四阶段(5月21日—5月31日):低保信息统计、录入、检查阶段。
各镇、社区按照《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民社救字〔2013〕143号)中关于低保对象分类管理的规定,完善低保对象分类统计,及时更新低保信息数据,将审批确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实行即时更新、信息化管理。区政府将对各镇、社区低保年度复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具体工作目标:完成城乡低保对象的基础资料的更新工作,做到“一户一档、一镇一柜”; 各镇、社区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及分类施保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上报区低保局。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淮上区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申请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民政、监察、财政、审计、宣传、信访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发现问题,严格按《淮上区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处理。本次申请登记工作实行各级干部层层包保责任制,分级包干,责任到人。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包干责任人必须参加民主评议会议。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认定清理,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照条件,从严把关,绝不能敷衍了事、走过场。要改变受理申请方式,由社区、镇低保经办机构直接受理低保申请。要从户籍、财产、收入、计算方式等方面做好认定,逐步完善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要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规范此次认定清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组织好民主评议,完善听证制度,实施好属地管理、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各相关单位职责按《淮上区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三至九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