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社区,区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现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蚌政办秘〔2015〕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