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日中午13:00,区委洪斌书记立即召开专题会,部署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起草工作,要求区委副书记徐琨同志牵头,区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区委重大督办事项,由区委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跟踪督查督办,每周一汇总上报区委整改进展情况。先后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5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不同层级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区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整改信息的收集整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整改经验的总结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谋划部署工作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现象”。一是强化主责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要求,坚持把抓经济发展与抓党建、抓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区委调整充实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2次。
(2)关于“区政府未单独专门召开过廉政工作会议”。一是建立健全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制度,每年度3月底,在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召开。二是明确会议任务。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上年度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新一年度重点任务。三是抓好会议贯彻落实工作。
2、教育管理方面。
(1)关于“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区直关键部门和乡镇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缺乏经常性的提醒谈话和教育谈心”。一是制订《淮上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以科级以上干部为主体,对谈话对象采取分层次谈话的方式进行安排,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级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正确判断和评估干部的现实表现,使干部及时接受组织的教育帮助。三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好2015年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整改工作,列出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整改。同时,通过手机、政府门户网站、领导邮箱等多方式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及时征求干部对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日常干部监管出现盲区,如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小”。一是制订《淮上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务求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升。二是制订《淮上区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完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三是制订《淮上区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社交圈”、“家庭圈”、“生活圈”。四是制订《淮上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通过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现干部岗位权力和责任的有效对接。五是完善《淮上区科级干部治庸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对问责对象、问责程序、问责的具体事项及问责处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六是建立干部监督“12380”专项监督电话及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充分整合干部管理监督资源,全面了解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反映、意见和建议。七是深入推行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机制。
3、检查考核方面。一是在考核安排上,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4、领导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执纪执法部门配合机制运转不流畅,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党员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及时移送”。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
(2)关于“部分乡镇未配备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干部,部分社区未配备纪检委员,一些乡镇和派驻机构纪检组织未完全实现回归主业”。一是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5、信访举报办理方面。一是加强交办件办理的监督。区纪委建立督办机制,对上级纪委和委局领导批办件,要求定期跟踪督办,按时报结,对有明确报结时限的交办件除特殊情况,均按期办结;二是加强信访件集中管理。为防止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流失,规定凡是收到群众来信以及各种渠道的举报材料,全部交由信访室统一编号登记,分流处置;三是实行纪委常委包案制度。印发《淮上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暂行)》(包括纪委常委信访包案制度和信访件阅批制度)。规定凡是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件,从初核、立案到处理,都有一名区纪委常委一包到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6、执纪查处方面。一是在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方面,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制定了《淮上区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目前已经区编委会议通过,上报省市纪委审核、市纪委批复。调整后,设置第一、第二两个纪检监察室,一线执纪人员占机关总人数33%,一线和其他执纪人员占到机关总人数73%,执纪力量得到加强;二是在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方面,近期区纪委将对反映1名乡科级干部举报暂存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
7、处分执行监督方面。关于“部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乡科级干部在当年考核中仍被确定为称职。”一是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审核把关制度,由承担一票否决权的单位共同审核把关。
(二)审计监督方面。
1、审计机关力量薄弱问题。健全审计局领导班子,配备副局长1名,为审计工作地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正在酝酿之中)。充实审计工作力量,统筹全区人力资源,优选2名审计专业的人员充实到审计部门工作,为审计工作实现全覆盖提供人才支撑。加强审计工作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走人才强审和精兵强审之路,为审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2、政府投资项目国家审计职能缺位问题。区政府将配备相关的投资审计专业人员,培养投资审计业务骨干,使审计人员具备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有重点的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
3、投资审计内容不全问题。一是将组织开展对中介审计的抽查、监督、审核,计划一年两次(6月份和12月份)。二是审计报告内容将全面反映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工程质量、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造价、投资绩效以及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等。
4、村级财务缺乏有效审计监督问题。一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岗位培训。区农林委、区财政局每年安排两次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村级会计职业技能。初定于2016年春节后第二个工作周邀请市农委有关专家对各村村委会主任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贯彻执行农村财务制度。二是制定并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三资”管理办法,尤其是资产出租出借、用工、一事一议等项目,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研究上报镇政府审批。三是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区财政支付中心制定报账规范流程,严格审批手续,对重要事项上报镇政府审批并公开、公示。四是对村级财务定期公开、公示。每月、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由区财政支付中心审核后,督促村级公开。五是对村级财务定期开展审计。
5、社会审计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审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审计进行有重点的抽查、监督、审核。
(三)部分领域和行业廉洁隐患方面。
1、违规用地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是对于2011年以来已建未供的市政项目,分期分批,逐步消化。二是对于新建的市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必须办理供地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三是关于沫河口淮河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问题,经市政府协调同意,本着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因区划调整引起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区政府积极配合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明确该宗土地挂牌出让条件,由市国土局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
2、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1)关于“返还不在奖励范围的企业”问题。经核查,为蚌埠义乌国际商贸城和海通医药物流园。目前,市审计部门正对相关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一是全面梳理招商优惠政策。今后我区将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严格把关,避免再涉及类似不符合规定的优惠条款。二是严格把关优惠政策的兑现。对《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之前签署投资协议的,按协议约定兑现,企业应提供实际固定资产投入依据(进账票据或审计报告);对《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之后签署协议,按现有的产业扶持政策执行;坚决杜绝擅自减免、“先征后返”及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问题的发生。
(2)关于“返还的标准随意性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区政府研究出台了《淮上区产业扶持基金暂行办法(试行)》,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政府采购存在违规的问题。
(1)关于“部分重点工程建设应招标未招标”。下一步严格依法按《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市级政府有关文件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限额以上的项目报送市招标局平台公开招标,一律进市招投标中心交易,由市招标局组织监督实施招标。
(2)关于“部分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公开招投标”。一是严格依法公开招标,极少数特殊应急项目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并严格控制项目数。确实特殊应急小型项目,凡需实施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提出,明确项目的内容、主要工程量和造价事务所审定的预算,报区长办公会、区投资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或以工作报告单形式确定项目招标实施方案。二是规范招标采购程序。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制定、开标、评标、中标公示、投诉处理、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备案均按市招标局规范实施。
(3)关于“部分项目承揽企业过于集中”。一是区政府独立出资的新建供配电工程,严格按照蚌埠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二是供电部门(国网公司)出资项目以及供电改造项目,采取征求供电主管单位意见,在供电系统内选择有资质的国有施工单位实施,并跟踪审计。三是对市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以外的项目预决算审计单位的选择,经区竞争性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对咨询企业库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五是杜绝预算和决算由同一家事务所审计。
(四)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管方面。
1、提拔干部没有试用期的问题。一是对2015年选拔任用的未实行试用期制的区编办副主任王珂珂和区应急办主任张沛两名同志,立即整改。在这两名同志任职期满一年后进行再次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现任职务,按任前职级安排工作。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订《淮上区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选拔任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区纪委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区法院、区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实行试用期制,着力提升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部分领导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人事项报告不实问题,区委专门安排区委组织部与市委组织部进行了逐一核实,对于2014年之前填报理解有误的同志,全部在2016年度新一轮的填报中进行了补填,问题已经整改。
3、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区委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为1正2副,区委宣传部核定领导职数为1正3副。目前,已经严格按照核定职数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全区各单位、区直各部门干部配备情况进行再次自查,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发生。
(五)拆迁安置工作方面。
1、拆迁安置时间过长的问题。一是建立征地拆迁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加强对征地拆迁规模的总量调控,科学制定拆迁计划,努力做到“拆迁跟着项目走”。二是对计划拆迁的区域做好先期调查,摸清群众安置意愿,提前规划安置小区建设方案。三是加快安置房建设的规划、消防、评审、可研等工作,加快前期报建手续完善,做好提前量,打好时间差。四是加快在建安置房的建设速度,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积极做好融资工作,争取及早交付使用,力争先安置,后拆迁。
2、财政负担加重的问题。一是探索集体土地房屋货币化安置办法。二是加快安置房交付使用进度,缩短安置周期。
3、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二是严格执行拆迁安置政策,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拆迁。三是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纠纷调处机制,有错必改,有误必纠,及时、有效、依法化解征地拆迁矛盾。四是加强对拆迁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纪律约束,加大对拆迁安置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用纪律约束拆迁工作人员行为,以案例教育警示拆迁工作人员。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对整改任务推进缓慢、针对整改落实出台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实不力的,严格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对违反整改落实制度规定、整改问题仍然突出的,依法依纪坚决查处。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查找和整改与巡视反馈意见相同、相似或其他需要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扩大整改效果。同时,把整改落实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上升到制度机制层面,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我们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联系单位:淮上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淮上区淮上大道区行政办公中心五楼508室
办公电话:2829517 邮政编码:233000
电子邮箱:huaishangx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