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及变更、遗失补办的工作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
2 申报条件
2.1 经企业所在地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考核合格。(新办)。
2.2 市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通过省厅安全办派人考试,且考试合格。(新办)。
2.3 原企业和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原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变更)。
3 申报材料
3.1 企业和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申办文件(新办)。
3.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申办人员业绩考核表,一式二份(新办)。
3.3 省厅安全办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花名册)(新办)。
3.4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变更、遗失补办)。
3.5 原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
3.6 安徽日报遗失声名(遗失补办)。
4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5 办理程序
5.1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住建委2号窗口申请。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5.2 受理(窗口,责任人:陈 艳,即办)。
5.3 审核(窗口,责任人:朱向群,1个工作日)。
5.4 审批(窗口,责任人:李 娜,1个工作日)
5.5 发证(窗口,责任人:陈 艳,1个工作日)。
6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