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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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2.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7号);3.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发〔2003〕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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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③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④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⑤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⑥双方自愿结婚;⑦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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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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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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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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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证件齐全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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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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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上河时代明珠社区办公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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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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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2829152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doc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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