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 项目类型: 承诺件 办理机构: 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电话:4125129] 申报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3.2 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3.3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明示标准。3.4 符合产品《实施细则》的其它具体要求。 办事程序: 6.1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申请。6.2 审核(窗口,责任人:汪源,当场)。6.3 受理(窗口,责任人:汪源,1个工作日)。6.3 现场勘察(质监局,责任人:钱伟,3个工作日)。6.4 作出准予上报或不准予上报的决定(质监局,责任人:钱伟,1个工作日)。6.4 发证(窗口,责任人:汪源,当场)。 申报材料: 4.1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份。4.2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份、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4.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设立食品生产企业不提供)复印件3份。4.4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4.5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4.6 企业授权委托书3份(企业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生产许可的提交)。4.7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企业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生产许可的提交)。4.8 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3份。4.9 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3份。4.10 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提供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3份。4.11 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3份。4.12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名单及健康证明复印件3份。4.13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1份。4.14 按照审查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产品检验时间)。 收费标准: 7.1 审查费:2200元/企业,同一次审查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增收440元。7.2 产品检测费:由企业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向承检单位交付。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
相关附件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