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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 |
设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申请条件 |
(1)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如具体的违法时 间、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和结果等; (3)未超出2年的举报投诉期限; (4)举报投诉请求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 (5)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
办理材料 |
(1)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劳动监察机构为举报人保密; (2)投诉或举报对象,即被投诉或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3)投诉(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或反映被投诉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违法时间、违法事项、违法过程和结果等基本线索),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自己提供的材料承担法律责任。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表,劳动合同、押金收据、工资单、欠条等。同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来访投诉(举报)人,认真填写投诉举报文书(登记表);投诉人可以本人到本级监察机构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投诉。委托他人投诉的,必须出具您的有效投诉委托书; (5)如果投诉人通过电话进行投诉,我们将予以简要记录,投诉人应当在事后递交符合要求的投诉文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不递交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投诉无效; (6)如果投诉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投诉,而且符合投诉文书要求的,我们将予以登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递交有效的投诉文书并补正相关证据材料(如是复印件,请签字或用印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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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投诉举报--受理--立案--调查处理--跟踪答复--结案归档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承诺时限 |
受理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60个工作日调查期,情况复杂的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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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淮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地点 |
淮上区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552-2829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