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办理材料
1、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现场办结
办理机构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
淮上区政府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
0552-283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