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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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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10-26 编辑:超管 阅读次数:
[ 关 闭 ]
事项名称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
设定依据
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皖人社发
〔
2010
〕
87号)
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劳动者在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时,均可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材料
劳动者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户口簿。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6、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7、《再就业优惠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上缴的,应将原件上缴。
办理流程
1、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淮上区辖区各镇政府或社区办事处
办理地点
淮上区辖区各镇政府或社区办事处
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2829102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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