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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低保办事指南 |
设定依据 |
根据 蚌民【2015】37号 关于印发《蚌埠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民社 救【2013】43号 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申请条件 |
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 |
办理材料 |
申请书;近三月的电费单;残疾证、病历、无劳动能力鉴定、无社保证明等一切能证明个人困难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从村居申请,报到街道,)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信息核对,跟踪消费,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调查方式。 |
收费标准 |
无收费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淮上区低保局 |
办理地点 |
从户口所在地各村居开始报起 |
办理时间 |
区级每月15日受理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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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2829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