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
设定依据 |
根据民社救字〔2013〕40号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申请条件 |
由于家庭成员因病、就学或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给予临时救助的城乡困难家庭。(具体根据文件执行) |
办理材料 |
申请时,需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突发性、临时生活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理提交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 |
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从村居申请,报到街道,) 入户核查,审批和公示,信息录入和建立档案 |
收费标准 |
无收费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淮上区低保局 |
办理地点 |
从户口所在地各村居开始报起 |
办理时间 |
区级每月15日受理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2829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