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现场办理”或“现场办理”两种方式申请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安徽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网上预约申请办理四类计划生育证件,受理地乡镇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简称“受理地”)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预审工作,预审结果通过系统内短信、移动短信方式反馈申请人。预审通过后,才能转入受理地现场办理阶段。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受理地现场办理时(或网上预审通过后到现场提供相关资料时),需提供必要资料原件,管理地确认依据《安徽省人口信息统计与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省《规范》”)。受理地对于申请人提交的办证申请,将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生育证
(1)双方户籍均在本乡镇内的。
属于本地管理,受理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村、乡两级初审,如初审同意,当日内将相关信息提交管理地县区计生委审核,县区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
(2)一方户籍在本乡镇内,另一方户籍在乡镇外的。
属于本地管理的,受理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村、乡两级初审,如初审同意,当日内将相关信息提交管理地县级审核,县级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
属于省内对方管理的,受理地受理当天将相关信息提交对方乡镇计生办审核,对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村、乡两级初审,如初审同意,当日内将相关信息提交管理地县级审核,县级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审核通过,受理地县级在3个工作日内发证、通报。
属于外省管理的,受理地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村、乡两级初审,如初审同意,当日内将相关信息提交受理地县级审核,县级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通报。
生育证的办理自收齐材料之日起40日内(需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予以办结。符合条件的,及时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