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设定依据
《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网上填写提交或现场填写)
2.夫妻双方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一方离婚、丧偶等情况,只需要一方照片)。
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现场办理”或“现场办理”两种方式申请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安徽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网上预约申请办理四类计划生育证件,受理地乡镇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简称“受理地”)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预审工作,预审结果通过系统内短信、移动短信方式反馈申请人。预审通过后,才能转入受理地现场办理阶段。(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受理地现场办理时(或网上预审通过后到现场提供相关资料时),需提供必要资料原件,管理地确认依据《安徽省人口信息统计与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省《规范》”)。受理地对于申请人提交的办证申请进行现场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领取
承诺时限
(1)双方户籍均在本乡镇内的。
属于本地管理,受理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
(2)一方户籍在本乡镇内,另一方户籍在乡镇外的。
属于本地管理的,受理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
属于省内对方管理的,受理地当日内将相关信息提交对方乡镇计生办审核,对方要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如审核同意或建档后审核同意,受理地在3个工作日内发证、通报。
属于外省管理的,受理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证、通报。
办理机构
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
办理地点
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或街道)计生办。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52-2829409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