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交验军官证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免交身份证)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意见
5.往来港澳通行证 (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