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102号)和《蚌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区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5〕92号)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注重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领域改革,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地生效,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着力优化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推动“两个清单”落地生效。公布运行乡镇 “两个清单”,构建总体一致、上下衔接的区镇两级政府清单制度体系,打通“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及时做好“两个清单”动态调整。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整合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按照“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要求,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及蚌埠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时取消或调整我区对应项目。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皖政办〔2015〕42号)要求,全面清理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中介服务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制定规范区政府部门证照管理工作方案,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加强对我区衔接落实上级政府取消下放项目情况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的衔接,落实《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公开办理流程和时限。及时贯彻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完善我区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要求,做好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衔接,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专项督查。探索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县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职业资格管理有关规定。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防止和杜绝挂证、助考和考培挂钩等现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督查,完善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开展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前期调研,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收费基金政策,对国家、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清理规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监督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三证合一”改革,部署实施“一照一码”工作。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对外公开并严格贯彻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实施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建立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商事主体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进一步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和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
(六)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改革。积极推进教育职能转变,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职教强区战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打破教师终身制。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施意见。
(七)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改革。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积极落实省、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等政策文件,降低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企业增强科技创新意识,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力量。衔接落实科技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跟进、有力有效。
(八)深入推进文化体育领域改革。贯彻落实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探索创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体制机制,建设集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文化综合体,2015年新增建设1个农民文化乐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模式,开展农村公共图书总分馆建设,形成全面覆盖、均等便捷、实用高效的公共图书服务体系。放宽游戏游艺娱乐行业准入政策,推出退出机制,取消游戏游艺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规划。运用内容监管、信用监管、技术监管等手段,推动文化区场经营活动监管全覆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推动落实重点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新闻记者证制度管理,建立各级各类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数据库及不良从业行为档案库。着眼于大众健身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丰富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平台。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群众体育消费。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职能转变改革,积极培育发展体育社团组织。衔接落实文化体育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九)深入推进卫生计生领域改革。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管理和服务创新,主动开拓为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全面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整合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步伐,推动中心卫生院与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中心互联互通、技术共享。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试点工作。落实鼓励社会办医政策和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顾试点工作。
(十)深入推进体育领域改革。积极推进体育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着眼于大众健身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丰富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平台。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67号),出台我区相关配套文件,促进体育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群众体育消费。。
(十一)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维护区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为区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区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区场提供信息服务。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法律援助+信息化”行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加强人才服务工作,营造引智聚才良好环境。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遴选条件成熟、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服务项目,逐个推进。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十二)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研究,及时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实现制度建设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要对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要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要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和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按照区政府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改革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举措,深入推进改革。区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各地各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强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
(三)重视督查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区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加强检查指导,推广交流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要建立健全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和奖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改革实际,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作用,努力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 |||
1 |
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推动“两个清单”落地生效。。 |
区编办(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全年工作 |
2* |
公布运行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打通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形成总体一致、上下衔接的县乡两级政府清单制度体系。 |
区编办牵头 |
7月1日前完成 |
3 |
推进“两个清单”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及时做好“两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
区编办牵头 |
根据上级工作进度适时推进 |
4* |
依据“两个清单”,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
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5 |
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及蚌埠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
区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同 |
第一时间提出衔接落实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
6 |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皖政办〔2015〕42号)要求,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中介服务监管措施。 |
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协同 |
全年工作 |
7 |
按照《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要求和省、蚌埠区政府部署安排,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
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 |
全年工作 |
8 |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制定规范区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 |
区编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同 |
根据上级要求适时推进 |
9 |
贯彻落实《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的通知》(审改办发〔2015〕2号)精神,加强对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项目情况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切实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
区编办牵头 |
全年工作 |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 |||
10 |
做好国家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投资审批权的承接,落实《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 |
区经发委(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11 |
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 |
区经发委牵头,相关部门协同 |
根据上级工作进度及时推进 |
12 |
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 |
区住建委(协投资审批改革组副组长单位)、区经发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
根据上级工作进度及时推进 |
13 |
及时贯彻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完善我区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 |
区经发委牵头 |
根据国家立法进程推进 |
14* |
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
区经发委牵头 |
根据上级工作进度及时推进 |
15 |
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
区经发委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 |||
16 |
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通知,做好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衔接。 |
区人社局(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17 |
开展职业资格清理专项督查。 |
区人社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18 |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督查,完善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 |
区人社局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19 |
探索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区级管理制度,研究起草职业资格管理有关规定。 |
区人社局牵头 |
根据上级工作进度及时推进 |
20 |
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防止和杜绝挂证、助考和考培挂钩等现象。 |
区人社局牵头 |
根据上级工作进度及时推进 |
21 |
开展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前期调研,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
区人社局牵头 |
根据上级工作进度及时推进 |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 |||
22 |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
区经发委(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副组长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
11月底前完成 |
23 |
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收费基金政策。对国家、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4* |
根据省清理规范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整合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照清理取消县级相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25* |
结合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对相关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 |
区经发委、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 |
全年工作 |
26 |
清理区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指导和督促区直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的企业的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收费的政策措施。 |
区民政局、区经发牵头,区财政局协同 |
10月底前完成 |
27 |
编制并公布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 |
区财政局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全年常态化更新 |
28 |
公布区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
区经发委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29 |
开展收费基金清理规范工作。 |
区财政局、区经发、区民政局牵头 |
10月底前完成 |
30 |
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 |
区经发、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 |||
31* |
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32* |
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33 |
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34 |
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和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实施 |
35 |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36 |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适时启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根据上级工作进度适时推进 |
37 |
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按照上级部署推进 |
六、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改革 | |||
38 |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 |
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职能转变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制定实施方案 |
39 |
深入推进职教强区战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不断提高高中、高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 |
全年工作 |
40 |
衔接落实教育系统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进、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
区教育体育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七、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改革 | |||
41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
区科技局(科技职能转变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
全年工作 |
42* |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区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
全年工作 |
43 |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企业增强科技创新意识,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力量。 |
区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
全年工作 |
44 |
衔接落实科技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跟进、有力有效。 |
区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
全年工作 |
八、深入推进文化体育领域改革 | |||
45* |
贯彻落实省文化厅《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
区文广旅游局(文化体育职能转变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根据省政府要求实施 |
46 |
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农民文化乐园)试点工作(年度任务)。 |
区文广旅游局(体育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47 |
放宽准入政策,进一步激活区场活力。 |
区文广旅游局牵头 |
根据上级部署推进 |
48 |
推动落实重点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新闻记者证制度管理,建立各级各类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数据库及不良从业行为档案库。 |
区文广旅游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 |
12月底前完成 |
49 |
增加青少年体育活动次数,扩大青少年活动规模,丰富青少年活动内容。 |
区文广旅游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50 |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67号),出台配套文件,促进体育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
区文广旅游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
全年工作 |
51* |
衔接落实上级政府取消下放的文化体育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区文广旅游局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九、深入推进卫生计生领域改革 | |||
52 |
推进卫生计生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改进医疗服务监管。 |
区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职能转变改革组组长单位)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53 |
落实好卫生计生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避免出现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行为的发生。 |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54 |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 |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55 |
坚持落实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 |
区卫生计生委牵头 |
12月底前完成 |
十、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 |||
56* |
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
区经发委牵头 |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推进 |
57 |
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工作 |
58* |
研究制定出台“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根据上级要求实施 |
59 |
落实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具体规定。组织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9月底前完成 |
60 |
制定实施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根据上级要求实施 |
61 |
制定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
根据上级要求实施 |
62* |
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在维护区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工作 |
63 |
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
区科技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64 |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责任。 |
区司法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65 |
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 |
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66 |
制定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区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
区人社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67 |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遴选条件成熟、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逐个推进。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68 |
履行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
区财政局牵头 |
全年工作 |
十一、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 |||
69 |
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 |
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 |
全年工作 |
70 |
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
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 |
全年工作 |
71 |
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
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专题组按业务分工负责 |
全年工作 |
72 |
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督查工作。 |
区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11月底前完成 |
73 |
对国务院和省政府2014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
区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74 |
抓住典型案例加强督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
区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75 |
配合各项改革,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按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要求完成年度规范性文件审核任务,认真编制下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
区协调小组法制及专家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76 |
配合各项改革,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工作。 |
区协调小组法制及专家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77 |
配合各项改革,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厅拟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 |
区协调小组法制及专家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79 |
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
区协调小组法制及专家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80 |
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
区协调小组法制及专家组牵头 |
全年工作 |
注:①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以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其中标“*”号者为重点督办事项。②牵头部门和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单位要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